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1-10-28 9:03:48
校人字〔2011〕21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2-2013年度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秘美[2011]73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于200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12-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与魁北克自然和技术研究基金会将共同选拔30名留学人员赴魁北克省有关高校开展学习、科研或进修。该项目下设博士奖学金、博士后奖学金及短期科研及进修奖学金3个子项目,选派规模为各10人。(详见http://www.fqrnt.gouv.qc.ca/bourses/regles/pdf_lettres/PBEEE/Bourse-Chn.pdf或http://www.fqrnt.gouv.qc.ca/bourses/regles/pdf_lettres/PBEEE/Regles_programme_Ang_PBEEE.pdf)。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
卫生、人文科学、艺术文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
三、资助内容及留学期限
1、博士奖学金子项目:25000加元/年。留学期限为3年(9学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1000加元/年)。
2、博士后奖学金子项目:35000加元/年(不可延期)。
3、短期科研及进修奖学金子项目:3000加元/月,留学期限最多为4个月。
除奖学金外,魁北克教育、娱乐和体育部(MELS)还将为被录取人员免除外国学生学费,魁北克医疗保险部提供医疗保险。留学基金委将负担被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金沙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和加拿大双重国籍者不予考虑。
2、不具有加拿大国籍或加拿大永久居住权(枫叶卡),未申请加拿大永久居住权。
3、博士奖学金子项目被推荐人年龄不超过35岁,必须已经被魁北克省的高校录取。
4、博士后奖学金子项目或短期科研及进修奖学金子项目被推荐人必须由魁北克高校或附属科研机构初选并获得正式接收证明(邀请信)。其中,博士后子项目被推荐人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短期科研及进修奖学金子项目被推荐人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
5、之前没有接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北克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给外国学生的优秀奖学金。
6、申请人应于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取得魁北克省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魁北克省有关高校规定为准。
7、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校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校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
8、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五、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金沙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金沙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1和附件2,两人以上请排序)及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附件3)。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郭广建 舒畅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附件: 1.《金沙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3.《对外联系材料说明》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