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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金沙教职工合唱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编辑: 浏览次数:

校内教职工: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健康发展。应广大教职工的需求,校工会决定成立金沙教职工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同时恢复金沙声乐爱好者协会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58日至19日止。

二、报名办法:报名者请将填写的《金沙教职工合唱团申请表》《金沙教职工声乐爱好者协会登记表》报送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517校工会文体部或直接发送至 tianyz@jlu.edu.cn 邮箱中。

三、合唱团报名条件及要求:热爱声乐艺术,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素养,有团结合作精神,能够认真遵守训练时间及合唱团的相关要求。

四、声乐爱好者协会的报名条件:我校爱好声乐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今后将从声乐爱好者协会的成员中陆续选拔合唱团团员。

五、合唱团活动宗旨:提升学校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展示学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艺术风采,弘扬高雅艺术,营造阳光、健康、快乐、和谐的氛围,为学校建设“双一流”大学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提高合唱团的业务水平,校工会将组织校内相关专业人员对参报人员进行考核。原机关合唱团的人员因经过一年的训练,掌握了一定的乐理和发声基础知识,考核时优先录取。

合唱是音乐表演的一种常见形式,它是人们歌唱类的一个珍品,是声乐最富有内涵的艺术。希望广大教职工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共同体会、分享音乐带给大家在工作、生活中的快乐!

联 系 人: 刘晓晶    田永志

联系电话:85168803

附件1:《金沙教职工合唱团申请表》

附件2:《金沙教职工声乐爱好者协会登记表》

 

 

校 工 会

2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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