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研室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议拟定推荐人选并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命常艳芳同志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现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日到2020年11月17日。如对拟任命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151amjs澳金沙门反映。
联 系 人: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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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