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金沙本科生“金沙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金沙本科学生“金沙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拟推荐以下学生为我院2021年金沙助学金获得者,特此公示:
张 勇 (学号:39210126)
郭可心 (学号:39210205)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程思阳、王银清
联系电话:85151226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