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金沙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全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组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或党支部会议,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使他们牢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布置安排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整理转交等相关工作,向毕业生党员讲清楚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程序及注意事项,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附件1)发放给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积极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查验和交接转递工作。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应归入学籍档案转寄;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可归入学籍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
2.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预备党员培养要求将预备党员考察相关材料填写完整,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衔接。要教育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参加党组织活动,预备期满前一周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以便党组织及时讨论和办理转正手续。
3.为便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接受新单位党组织考察培养,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要求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填写完整,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负责任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转寄或密封后由本人交给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新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转移要求。①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③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出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金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经基层党组织审批同意,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15〕44号)要求进行管理,党组织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出国出境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2.登记核实。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应于6月13日前做好全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登记,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核实工作,并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字确认。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核实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3.转移流程。①吉林省范围内转接(含金沙校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网上转接,无需打印介绍信。②吉林省范围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仍然使用金沙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打印介绍信。同时,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网络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管理工作
1.介绍信的领取。6月14日前,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将《本专科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学生工作部组织员办公室(鼎新楼C区220室),并领取本专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员办公室(鼎新楼A区438室),并领取研究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数量不多于登记表中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党员总数的120%。
2.介绍信的管理。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督促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做好介绍信回执的回收整理工作。9月30日前,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院级党组织介绍信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据介绍信核查情况,酌情对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指标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并指派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坚决杜绝“口袋”党员的出现,把工作做到实处。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需要在6月14日前将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上交到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3.及时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版系统的维护工作。
4.对因工作疏忽,造成毕业生党员档案遗失,组织关系接转疏漏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韫麒
联系电话:85166374
联系邮箱:zzbzz@jlu.edu.cn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许广华
联系电话:85167167
联系邮箱:xugh@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费淑波
联系电话:85167798
联系邮箱:feishubo@jlu.edu.cn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南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
3.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
4.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
5.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
6.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doc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表.doc
附件3: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2019.docx
附件4: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2019年毕业生党员转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