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对研究生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帮扶、动态管理,建立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信息库,现将2011级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档案转入我校的2011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方法及程序
第一阶段:学生申报
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拟申报学生于11月11日前登录“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学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金沙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学生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一份);
3.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一份)。
4.对于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说明的学生可另外提交情况说明一份,16K稿纸手写,1000字以内。
第二阶段:培养单位审核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1日前登录“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对申报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于11月16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申报材料需用曲别针分别进行装订,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第三阶段:研究生管理处审核
研究生管理处将结合学生申报、学院实际审核情况,根据《金沙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分类标准》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经济关注对象名单。
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认定工作是日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发放等工作的基础和重要参考依据,关系到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申报工作,认真、严肃审核学生信息,保证本次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