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1〕144号
各基层团委:
2011年度“创先争优”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1、参加评选“十佳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委”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表、申报材料(见附件1、2)和答辩PPT(5分钟以内)在12月20日前上交至团委组织部。(评比内容为2010年和2011年两年合并评比)
2、各学院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名单于12月20日前报到团委组织部。评比表彰比例详见《金沙共青团“创先争优”评比办法》(附件3)。
3、自评和考核阶段:各基层团委按照《共青团金沙委员会基层团委工作评估体系》(见附件4、5)的内容自行评分,并于2010年12月19日下班前将自评结果一式三份送至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将在22日、23日组织评选小组,至各学院进行考核,届时请各单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4、答辩评审会将在12月底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邹丽伟 联系电话:85166555
信箱:jidatuanweizuzhibu@163.com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