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1〕154号
各基层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团字〔2011〕144号)要求,校团委将开展2011年度我校共青团工作“创先争优”评审答辩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28日13:30
会议地点: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A座礼堂
参会人员:校领导、校部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学院主管共青团工作党委副书记(请各基层团委书记代为邀请)及团委负责人。
答辩要求:参加评选“先进基层团委”和 “十佳团干部”的单位和个人准备答辩演讲和PPT,参加“十佳团干部” 和“先进基层团委”中一项评选的演讲限时5分钟,两项都参与评选的一共限时6分钟,要求脱稿。请参加答辩人员于27日13:30到团委202室抽签并将答辩PPT的最终稿复制到现场用的电脑里并预演,有事不能过来抽签的答辩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抽签和试PPT。
联系人:邹丽伟 联系电话:85166555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