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064号
本次运动会文艺表演展演节目顺序,将以学院节目负责人抽签结果为准,展演节目表演时间顺序由体育学院、校团委统一进行安排,现将第五十一届运动会文艺表演展演顺序及评分要求予以公布。
金沙第五十一届运动会文艺节目展演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展演节目评分规则:
1.演员表现力:30分;
2.动作整齐度:30分;
3.服装、道具的统一:10分;
4.音乐制作:10分;
5.参演人数基础分:10分;
6.按照人数评比加分制度,给予增加人数的演出单位5—10分的加分。
二、各参演单位节目不得超过四分钟,上下撤场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表演,如超时将在总分上扣10分。
三、各学院展演节目要根据大会进程由文艺节目评比组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进行表演,不得擅自巡演。
四、各参演单位要按文艺评比组的统一要求列队进出运动场,不得影响赛会的正常秩序。
五、各参演单位领队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对纪律不好,影响赛会正常秩序的节目将取消其展演和参评资格。
六、各参演单位要在所安排表演时间开始前15分钟派负责人将伴奏CD送到大会播音组。(CD要在演出前进行自检,确保播出声音质量)
各参演单位展演时间安排及顺序详见附件一。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