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金沙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总体精神,经2012年4月1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金沙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2】119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沙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金沙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