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结果已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称“学位中心”)正式下发至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
二、本次学位中心下达我校的考试成绩单为考试合格考生的成绩(见附件),对成绩单以外的考生的成绩请自行到网上查询。考生免费查询考试成绩的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三、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做出决定,在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给予“取消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于有替考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给予停考3年的处理,《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四、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2年9月20日之前通过成绩查询网中相关提示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我校,并手机短信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尽快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考生本人。
附: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清单
金沙学位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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