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近日集中开展研究档案的整理与核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核查对象: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2012级全体研究生。
二、核查方法及程序: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24日-11月9日)
1.根据《金沙研究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02]24号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2012级在读研究生档案的建档、归档、审核工作,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内材料不全的,请及时通知相关同学予以补齐。对于入学前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研究生,核查档案时需注意核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迁移介绍信等相关证明。
2.各单位须建立《金沙研究生档案管理记录册》(详见附件一),认真整理并登记2012级研究生档案相关信息,包括档案接收时间、档案接收人签字。
3.针对参加培养机制改革的2012级全体研究生开展档案核查工作,填写《金沙研究生档案材料审核记录表》(详见附件二),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档案核查时间、核查结果、核查人在档案管理记录中进行登记。
4.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档案管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电子版发送至wangwei2010@jlu.edu.cn。
第二阶段:复查阶段(11月9日-16日)
研究生管理处将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学生档案进行抽查复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