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拟于近期在2013级硕士研究生中开展直博生选拔暨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直博生选拔暨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科
为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凡具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相关专业的培养单位,均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申报开展本次改革试点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开展直博生选拔暨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培养单位及学科。
二、招生计划
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直博生招生计划,将占用试点单位当年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组织实施
1、被批准为试点单位的培养单位须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试点专业院(系)专家参加的试点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建立制度保证机制,充分配置办学资源,努力做好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2、被批准的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学科特点着手制定本专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机制、课程体系设计、学位论文及分流淘汰机制等各个方面及环节的改革措施,明确提出试点工作将要实现的工作目标。
3、申报试点的培养单位请于8月23日前填写好《金沙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申报报告》,纸质版一式七份,加盖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行政楼422室,联系人:刘斯伟,联系电话:8516625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sw@jlu.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试点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金沙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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