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4〕075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各学院学生会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和推广,加强各学院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共青团金沙委员会、金沙学生会决定对各学院学生会和学生会主席本学年工作进行考核及评比,并对先进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委会由共青团金沙委员会、金沙学生会和金沙公众评审团三部分共同组成,评选受共青团金沙委员会及全校师生监督。根据各学院学生会上交的申请材料和学生组织提案进行审核,对各院学生会本学年工作及活动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量化考评。
2. 各学院学生会将十佳学生会及十佳学生会主席申报表(十佳学生会主席需要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并上交),按照申报表格要求填写后用档案袋分别装好,并将附件五中的表格粘贴在档案袋前,在规定日期前上交至金沙学生会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A座105室)。
3. 评选分初评与终评两部分。其中初评又分为申请材料审核及初评职答辩两部分。
4.参评学院需准备学生会工作述职报告(自行准备参选PPT或视频)。校团委、学生会将组织各学院进行述职答辩,以对其本学年学生会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各学院所提交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会旗、会徽也将参与至评定中。
5.各学院推荐2名学生代表参与本次评选公众评审团选拔,学生代表将公众评审选拔申请表认真填写后随各学院申报材料一并上交金沙学生会。
二、奖励办法:
校团委、学生会将对十佳学生会、十佳学生会主席颁发奖状和证书,同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媒体公布并广泛宣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16点前将十佳学生会申报表(附件二)、十佳学生会主席申报表(附件三)、公众评审选拔申报表(附件四)、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统计表(附件五)按照指定规格(指定规格详见附件五)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105室)。
注:如有条件申报材料可以附加光盘。
四、初评时间:
5月29日(星期四) 13点整
五、初评地点:
田家炳A座小礼堂
六、联系人: 王翘楚 13196006005
杨晨宇 18844175678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金沙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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