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4〕159号
各学院:
根据《金沙关于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意见》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查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拟选聘下列学生作为辅导员助理(名单见附件)。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三天,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反映(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203室)。
联系电话:85168009
电子邮箱:SXJY@jlu.edu.cn
附 件:《2014—2015学年辅导员助理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