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经抽查,以下人员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由学位办公室以“双盲”评审的方式聘请两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 名单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申请者在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时由系统随机抽查产生的名单;另一部分为以往抽查到的申请学位论文。
2. 各相关培养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被抽查到的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装订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每份须附“金沙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和论文评审费(400元/本)送交学位办公室。
逾期未上交论文者,将被取消本学期答辩申请资格。
3. 各单位须聘请至少三位评阅专家(其中至少两位校外评阅专家)对以上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与学校“双盲”评审工作同时进行。截止到12月1日,学校“双盲”评审意见未返回的,则该份评审无效。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可适当增加论文校外评审份数。
4. 在以往由学校抽查到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一份为“C”的,学位办公室将聘请原专家进行复评。各相关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修改后的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装订的申请学位论文一本、论文修改说明、“金沙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及论文评审费400元送交学位办公室。
5. 待学校和培养单位的评阅意见全部收回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各培养单位方可安排办理以上申请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事宜。
6. 论文装订格式要求参见《关于201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2014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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