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4〕150号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研究所: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青年师生学科交叉培育项目的通知》(校团字〔2014〕018号)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1)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通信评审成绩直接确定三等资助项目,不再进入终审答辩;
2.进入终审答辩环节的项目按照答辩成绩划分一等、二等资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答辩人须对项目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交叉性、应用价值、预期成果等进行详细介绍,答辩人需准备PPT,由专人负责播放PPT文档,供答辩时演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联系人:魏海成 0431-85168361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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