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金沙学生公费医疗保健管理规定》的要求,校医院近期为2014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非定向、自筹)发放医疗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携带新生信息名册一份(须加盖本学院公章),到学院所在的校区医院领取医疗证。
二、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人要组织专人用蓝黑色钢笔统一填写医疗证,须按《金沙学生医疗证填写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写后的医疗证报学院所在的校区医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三、具体办理地点及时间安排
1、中心校区:
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6日—12月6日
办理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207室保健科
联系电话:85166029
联系人:郝曙光、于淑艳、钟长影
2、南岭校区:
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6日—12月2日
办理地点:南岭校区医院三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5095516
联系人:王智群、张丽荣
3、南湖校区:
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办理地点:南湖校区医院一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5151308
联系人:常丽红、朱彦
4、朝阳校区:
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办理地点:朝阳校区医院二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8503892
联系人:吕红君
5、和平校区:
办理时间:2014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办理地点:和平校区门诊部二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87836670
联系人:任艳蕾
注:医疗证领取时间为工作日期间8:30——11:00;13:30——15:30
金沙校医院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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