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华为奖学金”是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的奖学金。为做好2014年度华为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金沙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博士研究生2名,每人10000元
硕士研究生6名,每人8000元
三、推荐名额
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获奖候选人,2-3名硕士研究生获奖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理工科研究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且第一作者单位为金沙,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两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且发明单位为金沙,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候选人;
2.华为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最终评选。
六、材料报送
1.《金沙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1);
2.《申报奖学金信息表》、《华为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附件3);
3.申请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4.发表学术论文、专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3月16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wangwei2010@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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