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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金沙十佳班级、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2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学生工作部 提交时间:2015-9-22 8:57:17 字号:

校学字〔2015〕155 号

各学院:

2015年“金沙十佳班级”、“金沙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按照《金沙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及《金沙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做好本学院参加评选班级、学生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学生砥砺拼搏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015年10月

三、评选条件

请详见《金沙十佳班级评选办法》及《金沙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四、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9月22日-10月12日):各学院进行院内评选,并推荐一名候选人和一个候选班级,候选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

2.第二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学生工作部审核候选人及候选班级资格,并公布符合参评条件的候选人及候选班级名单;

3.第三阶段(10月19日-10月22日):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初评答辩会,各学院学办主任及学生代表现场投票。根据票选结果评选出前20名候选人及候选班级参加最终评选;

4.第四阶段(10月底):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终审答辩会,学校评审委员会及学生代表现场投票,最终评定产生2015年“金沙十佳大学生”及“金沙十佳班级”。

五、具体要求

1.金沙十佳班级、十佳大学生是我校在校班级体及学生的最高荣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流程认真评选,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请各学院推荐1个候选班集体,填写《金沙十佳班级推荐表》,同时报送1份2000字左右的班级详细事迹材料。

3.请各学院推荐学生候选人1名,填写《金沙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同时每人报送1份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符合《金沙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第三条具体条件中第二款者(见《金沙学生手册》),还需有2名熟悉该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同时,需提交一份推荐候选人在院内评选公示证明。

4.所有事迹材料都要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均同时报送纸制和电子版。纸制材料上报时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209室),电子版材料通过sais发送至曹欢欢邮箱。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

 

联系人:曹欢欢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1. 金沙十佳班级推荐表.doc
  2. 金沙十佳大学生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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