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金沙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古籍研究所的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律)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型研究生。以上培养单位各推荐候选人1名,由吉大笹川良一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者。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共奖励3人,本年度奖金折合人民币135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
2.学位课成绩优秀,外语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有担任主要团学干部经历者优先;
4. 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生有两篇及以上、硕士生有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作者单位为金沙;
5.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前:
1.将纸版《金沙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1)、《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表论文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室)。
2.将电子版《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machao@jl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金沙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
联系方式:马老师 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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