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日本庆应义塾大学2016-2017年度校

发布时间:2016-03-08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国际处   提交时间:2016-3-8 11:23:14 字号:   

全体在校学生及各有关单位: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是日本历史最悠久的私立综合性大学,世界排名209位(QS2015)。该校的经济学、商学、医学等学科在日本及世界均处于领先水平。根据我校与日本庆应义塾大学间签订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16-2017学年将选派我校学生赴庆应义塾大学交换学习。

  该项目免除学生在外期间学费,学生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学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本科生按照教务处发布的《金沙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9〕66号)执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及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秘书及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研究生报名时,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论文答辩及毕业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在籍全日制的2014级本科生、2015级非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科目;

  4、名额及外语能力要求:

  KIP项目1人: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

  JLP项目1人:日语二级或以上成绩者;

  5、具备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来源证明。

  二、申报程序

  1、学生可登陆以下网址http://www.ic.keio.ac.jp/en/study/exchange/courses.html,自行查询有关留学信息,下载《金沙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2)或《金沙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3);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生经指导教师和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学生本人携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

  2、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心理测试、外语考试和评审;

  3、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外方推荐。

  三、时间安排

  1、根据外方报名截止时间,项目报名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9日-3月16日。

  2、心理测试、外语考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咨询及报名

  隋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中心校区友谊会馆217室),电话:8516657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