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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社科处   提交时间:2016-3-25 16:26:55 字号:   

                      校社科字[2016]2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5]09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重大基础理论以及实践应用问题作为专项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

  二、选题原则

  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网络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施培育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加强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

  三、立项种类、数量及资助经费

  201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种类为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四、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日常管理

  马工程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课题组成员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发表的署名文章必须在文章结尾署单位为“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只能选择1个选题申报马工程专项课题,不能兼报省社科基金其他类别项目。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六、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填写201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活页》(附件2)一式6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注意必须在“项目类别”栏内填写“马工程专项”字样。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 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3. 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1. 附件1: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2. 附件2: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doc
  3. 附件3: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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