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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6-21 10:03:18 字号:   

各相关博士生培养单位:

  “蓝火计划”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实施的旨在推进高校深入开展产学研用结合,将高等学校优质科技、人才资源引入企业一线,推动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的一项重大行动计划。从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蓝火计划”切合了当前调整产业结构、经济转型的发展需要,推动了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受到高校、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欢迎,在加快高校创新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及产业化,推动高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5年,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在山东德州和广东佛山共同组织开展了“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获得参与各方的认可和欢迎。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扩大范围,同时将其更名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结合“蓝火计划”实施情况及地方政府、企业需求情况,在山东德州、蓬莱,浙江温州,广东佛山、东莞,云南大理,江苏泰州等7个地区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地方分团”,主要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高校部分在读博士生分区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合作研究和相关技术服务,培养锻炼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项目落地。组织高校在校博士研究生利用暑期深入企业一线,发挥自身所学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并结合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对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具有重要意义。此项工作涉及理工类和部分社会科学类在校博士生,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和积极推荐。“‘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6年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根据需求积极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并于6月27日前将汇总后附件3、个人简历和附件4的Word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wangtl@jlu.edu.cn,文件名请用单位代码。

  联系人:王天立  电话:85166010

 

 

                               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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