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浙江商会助学金”的通知》要求,按照我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核、综合测评、民主程序、学院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表决,确定以下学生为拟推荐人选:
蔡洁(学号:35221305)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思阳、吴晗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南湖校区151amjs澳金沙门楼105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