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金沙“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的通知》要求,按照我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核、综合测评、民主程序、学院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表决,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确定以下同学为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吉林银行奖学金:彭书予(学号:39210113)
吉林银行励学金:马凤敏(学号:39210213)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思阳、吴晗
办公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151amjs澳金沙门楼105室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