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金沙本科生“金沙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金沙本科学生“金沙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民主程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确定以下学生为我院2023年“金沙助学金”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李佳音(学号:39190116)
胡冰燕(学号:39210216)
郭可心(学号:39210205)
王 乐(学号:39220211)
付美玲(学号:39220123)
豆成龙(学号:39220224)
黄水欣(学号:39220113)
张 婷(学号:39230204)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程思阳、吴晗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151amjs澳金沙门楼105室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