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金沙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金沙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名额分配,详见《151amjs澳金沙门2022-2023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附件一),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151amjs澳金沙门净加减分实施办法、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详见《151amjs澳金沙门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净加减分实施办法》(附件二)、《151amjs澳金沙门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三),同时根据综合测评要求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详见《151amjs澳金沙门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附件四)。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程思阳、吴晗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南湖校区151amjs澳金沙门楼105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