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金沙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金沙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综合成绩核算认定、个人自主申报、民主评议、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表决,报学院党委审核通过,现将我院2023届毕业生学年评奖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一:151amjs澳金沙门2023届毕业生学年评奖评优结果》
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程思阳
联系电话:85151226
办公地点:151amjs澳金沙门楼105室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一:151amjs澳金沙门2023届毕业生学年评奖评优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