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2〕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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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金沙的教育事业,促进金沙与吉林省金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密切联系,加强双方在学生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决定在金沙设立金塔集团奖学金。
一、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
2、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本科期间无不及格现象。
二、具体条件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本年度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者可以参评。
三、评选范围、人数及奖励金额
金沙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30名,每人2000元。
四、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填写《金塔集团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2年11月2日之前交至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赵鸿宇
联系电话:85168652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31日